隨著體育文化事業(yè)的發(fā)展,全國各地已經或將要建造大量的體育館,在這些體育館中,絕大多數是綜合性多用途體育館,除體育補賽和訓練外,還可以用于大型文藝演出、舉行會議等等,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多功能型體育館。
體育館的建聲設計的主要任務是控制大廳的混響時間和防止可能出現的音質缺陷,并由電聲系統來保證廳內具有足夠的聲壓級,對體育館進行建聲設計時主要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一、建聲與建筑設計的協調
體育館的容積及體型往往根據使用功能及藝術造型確定,而它們對音質影響極大。容積大,一方面混響時間延長,另一方面加大了室內反射聲傳播的平均路程,導致長延時反射聲出現。這里主要是確定是否吊頂,吊頂的使用與否直接影響容積的大小,因此,應當結合體育館的使用功能、混響時間、擴聲系統等方面,來確定最終合理的方案。
二、混響時間控制及吸聲材料的選用
體育館溶解很大,且每座容積也較大,很多情況下會有部分觀眾缺席,因此,觀眾吸聲所占比例較小。為控制混響時間,必須使用較多的吸聲材料和結構。可充分利用可做吸聲的墻面,采用全頻域強吸聲結構,對于主席臺、裁判席附近的墻面應作強吸聲,雖然此部分面積不大,但可以減少進入話筒的反射聲,有益于提高擴聲系統的傳聲增益。
體育館頂面面積較大,在設計吊頂情況下,通過吊頂選擇合適的吸聲材料和結構;對于不設吊頂的情況,則可通過在頂部空間選擇空間吸聲體來增加吸聲量;對于網架結構的體育館,所需空間吸聲數量較大,可把空間吸聲體安裝在網架內部,在視覺上不突出空間吸聲體;而網架結構的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和吸聲量,可以有很多做法,比如:可以部分吊頂,部分暴露結構,暴露部分可懸掛空間吸聲體,吊頂部分可選擇合適的吸聲材料等。
為避免體育館頂與比賽場地之間產生多回聲而打擾比賽,比賽場上方應做吸聲處理,其吸聲構造形式可根據方案實際情況確定
根據經驗,在計算體育館滿場混響時間時,由于坐滿觀眾的場次不多,建議觀眾吸聲量按總數的2/3計算,或按實際使用中的觀眾較少的一種用途計算。